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:8:30-17:30 周六至周日 :9:00-17:00 联系人:吴先生 电 话:13380922300 18218820590(微信) 邮箱:337132240@qq.com 地 址: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东大财富中心906、907室 |
关于固废、危废贮存场所的要求有哪些?附现场检查常见问题发表时间:2020-11-04 16:18 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检查和考核,有哪些常见问题,如何管理好工业固废、危险废物贮存场所?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。 年内未组织应急演练或未留存演练相关资料; 危废贮存场所防治责任信息、标识和标牌未张贴或张贴不规范; 危废贮存场所分区标识不明显,不同危废未做到分类存放、或分区间隔不明显; 危废贮存场所“四防”措施不到位,如场所地面未做硬化及防渗处理,贮存场所无围堰或围墙,环氧地坪有磨损,防渗效果不佳; 危废管理台账信息不完整、部分信息填写有误等。 “四防”:防风、防雨、防晒及防渗漏。防风必须有实体墙;防雨、防晒必须有屋顶且具备一定的隔热避光能力;防渗漏,一般需要地面刷环氧地坪及设置围堰、地沟,量少的情况下也可以用托盘放置在危险废物下方。 ![]() ![]() ![]() “三分”:不同类的危险废物须分区贮存;危险废物必须和生活垃圾分开;危险废物必须和一般固废分开贮存。 1、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外,张贴标牌、危废信息公开栏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。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3、危险废物必须进行包装(袋装、桶装)每一个包装桶(袋)均须张贴危险废物标签。 ![]() ![]() ![]() 4、现场必须有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。 ![]() 不得露天堆放。 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,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、场所,安全分类存放,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。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。 张贴一般固废贮存场所标牌。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的,应当在终止前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、处置的设施、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,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,防止污染环境。 危险废物标志牌式样 A-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一 (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)
A-2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式样二 (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摆放或树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)
B-1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一 (适合于室内外悬挂的危险废物标签)
B-2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二 (适合于室内外独立树立或摆放的危险废物标签)
B-3危险废物标签式样三 (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)
B-4危险废物标签式样四 (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)
B-5一些危险废物的危险分类
B-6危险废物种类
C-1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式样一 (适用于医疗废物暂存、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)
C-2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式样二 (适用于医院科室医疗废物收集点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)
C-3医疗废物转运车警示标志
D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警示标志
注:1、带有警告语的警示标志的底色为包装袋和容器的背景色,边框和警告语的颜色均为黑色,长宽比为2:1,其中宽度与警示标志的高度相同。 2、警告语依据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》确定,如感染性废物、损伤性废物等。 3、警示标志和警告语的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;图案、文字清晰、完整;套印准确,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mm。
文章分类:
政策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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